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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点击关注→ 三师财税研究院 2024-04-12


 小编看到三师VIP社群里还是很多人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条款理解不清楚,今天小编给大家详细讲讲,如何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再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应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同时,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或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适用条件: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三师财税研究院提醒:“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销售额30万元以下”计算时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但开具专票的销售额要另外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

具体如何判断呢?举两个例子:
1、三师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3月,销售货物收入20万元,1月份时销售自己使用的办公室收入100万;3月份提供安装服务收入5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享受疫情优惠政策,3月份起,除湖北地区外,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减按1%),以上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
那扣除销售不动产收入100万元后,三师公司销售总额是25万元,可以享受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其中5万元是开具专票,故因照章纳税人,理由是三师公司的客户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三师公司就应该出钱交税,不然变成免税了还有得抵,那国家就亏大了。
三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缴纳增值税:   
 100x5%+5x1%=5.05万元
2、三师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销售货物收入8万元,出售不动产20万元,收益权影响,2、3月均未开张。以上均开具普通发票。
那三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缴纳增值税:
20+8<30万元,免征增值税!
好了,以上是今天的分享,如果大家还有不明之处,进群互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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